全国咨询:0757-8230-4297
客服微信二维码
出口报关清关
进口报关清关
一般贸易代理
全球国际物流
专业清关代理
国际工程物流
食品饮料仓储
GACC认证办理
香港仓储报关
暂/临时进出口
退运退港报关
国际海运
国际空运
国际陆运
国际铁运
仓储服务
关务管理
海运拼箱/整柜
跨境海铁联运
深圳公司
佛山分公司
广州分公司
惠州分公司
江门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
青岛分公司
宁波分公司
东莞食品仓库
西安分公司
其他分公司
其他进出口
食品进出口
水果进出口
乳制品进出口
冻肉海鲜进出口
酒水饮料进出口
危化品进出口
新旧设备进出口
化妆品进出口
日用品进出口
医疗耗材进出口
木材/石材其他进出口
电子电器/配件进出口
进出口知识
物流学堂
报关物流问答
行业动态
公司动态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99 号,进口化妆品在办理报关手续时应声明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免于提交批件凭证。对于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取消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的监管要求,要求提供产品安全性承诺。如您需要了解更多详细情况的,请提供具体的商品编码、产品名称、产品成分等详细信息给我司,我司给您安排负责化妆品进口业务经理联系您。
本文标签: 进口化妆品报关
QQ咨询
电话
客服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