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我公司有汽车要运到阿联酋参加展览,请问按照设备出口vs按照汽车出口的手续区别(所需文件的区别,所需时间的区别,等)如果有具体条例,请提供给我们参考,谢谢
答: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提出的“展览品进出境”咨询,建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3号)。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下列货物申报暂时进口,还应交验相关管理音部$门的证明。
(1)无线电器材--检验中国商检机构在报关单上加盖的印yin章或检验证书。
(2)动植物--交验口岸动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检疫海关放行通知单》或在货运单上加盖的检疫海关放行章。
(3)药品--交验岸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书》。
(4)食品--校验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采样证明》或在报关单上所注采样日期的标志。
⒉提供担保。
对于经过申报和海关核准的暂时进出口货物,申报人应当向海关交纳相当于应付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海关认可出具的担保后,i准予暂时免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和暂时免纳税款。
3.查验海关放行。
经海关核准的暂时进出口货物,根据国家《海关法》第19条规定“应但接受海关查询,海关查验时,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需要在场,并负责搬运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自己开验、复验或提取货样。”暂时进出口货物在办好向海关申报、接受查验、提供担保后,由海关签印海关放行。但是,对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海关放行,并不等于结关,反而是这意味着海关对入境暂时进出口货物进行后面进行后续监管的开始。
暂时进出口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自入境之日起到办结海关手续复运出境时止,需要接受海关监管。
按照我国海关规定,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进出口货物(或出口货物)应当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复运入境),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还可以延期。暂时进出口货物,只能用于特定目的,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擅自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或移作他用。对特定种类暂时进出口货物,海关有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暂进进出口货物办理了进口复运手续,或者是不复出口而向海关办妥了进口手续并缴内税款后,海关始对该项货物终止监管。
运输车辆出国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原车主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有效身份证护照等。
2、车辆所有权证书及车辆行驶证明。
3、办理车辆出境手续时,还需提供车辆报关单和进口许可证明。
4、交通运输部门会根据车辆类型和目的地国家的要求,审核是否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5、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国家对车辆的进口要求不同,因此在办理出境手续前,需要先了解目的地国家的相关规定。同时,如果是运输商业货物的车辆,还需办理货物的报关手续和税费缴纳等相关事项。